2022年预计收购粮食8000亿斤******
2022年预计收购粮食8000亿斤
国内粮食市场保持总体平稳
光明日报记者 陈晨
1月11日,记者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2022年夏粮和早籼稻旺季收购圆满收官,秋粮旺季收购平稳有序,牢牢守住了“种粮卖得出”的底线,预计全年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8000亿斤左右,与近年来平均水平相当。
“2022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坚决扛稳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政治责任,在国际粮价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国内粮食市场保持总体平稳,着力强化‘产购储加销’协同,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储备实力进一步增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及时有力,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丛亮在11日召开的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上表示。
秋粮收购总体平稳有序
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13731亿斤,粮食生产实现“十九连丰”。当前,秋粮收购处于高峰期,秋粮收购进展总体平稳有序。截至2023年1月5日,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秋粮2324亿斤,同比基本持平。其中,中晚籼稻499亿斤、粳稻632亿斤、玉米1152亿斤、大豆40亿斤。从区域看,目前南方中晚籼稻旺季收购进入收尾阶段,收购进度已过九成;东北、华北正集中上量,东北粳稻收购进度近八成、玉米超四成;华北地区玉米收购进度超四成。
与此同时,秋粮收购呈现购销较为活跃的特点。秋粮上市后,加工企业加快备货补库,储备企业轮换工作有序启动,贸易企业择机入市收购,市场收购活跃度较高。市场行情较好,从价格看,主产区中晚籼稻、粳稻收购均价同比每斤均提高3分钱左右,优质优价特征明显;主产区玉米收购均价同比提高1毛钱以上,农民普遍反映收益不错。政策托底作用有效发挥,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有关部门先后批复江苏、安徽、河南、湖北、黑龙江五省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共安排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790多个、仓容560多亿斤,完全能满足收购需要。截至目前,五省已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中晚稻180多亿斤。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人介绍,2022年,国家有关部门加强粮食收购统筹组织,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扎实做好仓容准备、资金筹措、运力协调、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粮食收购,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高效流通、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粮食产后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去年秋收,我把家里的5万多斤玉米都运到县里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了,自己啥也不用管,不用再犯愁找地方晒粮食、存粮食了!”山东省嘉祥县梁宝寺镇韩集村种粮大户老潘告诉记者,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提供清理、烘干、储存、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让他倍感省心。
2017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启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支持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现有资源,在全国产粮大县建设一批专业化、经营性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民粮食产后提供清理、烘干、收储、加工、销售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5500多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国产粮大县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的目标任务。2022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积极发挥为农服务作用,粮食产后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市场议价能力持续增强,粮食优质优价特征明显,减损降耗成效日益显现。
放眼各地,2022年,安徽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清理、干燥粮食343万吨,带动农民增收近2亿元,减少粮食损失7.6万吨;四川清理、烘干粮食110万吨,节粮减损约3.7万吨,实现农民增收1.1亿元;湖北出台了《粮食烘干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有效促进企业烘干设施提档升级。
“2022年,各地安排财政资金176亿元,支持‘十四五’期间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印发粮食节约减损指导意见,依托产后服务中心助农减损增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人表示,今年要加强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严肃查处涉粮涉储违法违规案件,大力推进粮食监管信息化,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深入落实粮食节约行动,制修订节粮减损系列标准,坚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把粮食市场保供稳价摆在突出位置
随着春节临近,粮油消费将进入旺季。为确保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粮油市场平稳运行,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通知,安排做好2023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指导各地加强粮源调度,深化产销合作,统筹做好加工、储运、配送等各环节工作,切实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更好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14亿人到点开饭的底气,离不开粮食市场保供稳价。2022年,国家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把粮食市场保供稳价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精准调控,细化政策措施,国内粮食市场始终保持供应较为充足、运行总体平稳的良好态势。
具体而言,一是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变化,及时妥善应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定期发布粮食收购进度、市场价格等数据信息,适时通报粮食市场运行情况,稳定市场预期,指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开展粮食购销活动。三是坚持常年常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投放政策性粮食,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调控需要,灵活调整投放品种、数量、时机和节奏,有效保障市场供应。四是指导各地和有关企业合理把握政府储备轮换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发挥吞吐调节作用。
“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继续全力做好保供稳价,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加强风险预判和战略预置,制定多场景的应对预案,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做好监测预警、形势分析和储备吞吐、预期引导等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行动有力,保持粮食市场平稳,服务能源资源保供。”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人表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0版)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